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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蓮教育局針對楊守梅老師的追加處罰被撤銷,有什么意義?
我先來引用一段人民日報的評論:
撤銷追加處分,這一及時的糾偏,還了老師公道,也撫慰了人心。
輕率的“追加處罰”,本來就應該糾偏。但更應該反思為何動輒出現這種“追加處罰”的現象?
規定應該是嚴肅的!不能因為某種“壓力”或者“胡鬧”,就破壞制度!隨意加大處罰力度,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糕!
發生在五蓮的這件事,最終處理結果還是非常積極的,至少有以下幾點意義:
第一,依法依規處理,杜絕“自由裁量”。
一旦任由加大“自由裁量權”,將會消解制度的尊嚴。會導致執“罰”混亂!
例如,教體局本無“誠信系統”執法權,卻要將楊老師無情“拉黑”!教師的績效工資管理規定,明明指明“績效工資是對教師過去的一年工作表現的綜合評定”??晌迳徑腆w局卻要將楊老師未來的一年績效先扣光光,這本身就是不合規的!你自身都不合規,你又有什么資格來給別人處分呢?
第二,對依法確定教師的“懲戒權”有著積極的意義。
教師的懲戒權,自古以來就是天賦權力,未曾想到了今天,卻成了“過街老鼠”,教師不敢行使“懲戒權”了!直接導致教師對學生說不得、罵不得,更打不得!老師對學生管也不好(怕被追責?。?,不管也不好。(教育學生乃是教師職業使然,教師真的不愿意看到學生被放任自流?。?/p>
安徽銅陵周老師因管理學生,被學生家長毆打、辱罵,最終不堪其辱,憤而投江自殺,終釀悲??!
山東五蓮楊老師最終被恢復名譽,調往更好的學校,繼續從事她鐘愛的教育事業。
兩位老師,不同的結果。揭示了該到了明確教師懲戒權的時候了!否則,將會給教育帶來一片亂象!
第三,對于“校鬧”的無禮要求,要敢于說不!
我們學校與主管部門,以前見到“校鬧”就一個字:“怕”!
恰恰就是這個“怕”字,寵壞了這幫無禮取鬧的“校鬧”們!因為他們只要一“鬧”,便可得利!于是,凡事都要先“鬧一鬧”!
孩子在家與父母吵架,沖動之下跳樓了。家長們不是想自己做錯了什么,而是先想著去鬧學校,看看能不能訛詐到一點好處。而學校往往怕鬧,因為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經不起他們的折騰啊。于是,往往都會選擇息事寧人,賠償了事,哪怕不是學校的錯也賠!還美其名曰:人道主義救助!
恰恰就是這種惡心的“人道主義救助”,變相鼓勵了后來者,一定要去鬧鬧,因為只要鬧鬧,總會有收益的!
現在,我們要勇敢的對校鬧說“不!”
就像五蓮的這位學生家長,為何在第一次嚴厲處罰完楊老師后,他們還要鬧?因為他們還沒有得到個人的好處!
果不其然,哪怕就在頂格的追加處罰出來后,他們依然不滿意!他們還要30萬賠償,還要將自家這兩個沒考上重點高中的孩子保送進五蓮一中。(楊老師的班級里恰恰就只是這兩個學生沒考上重點?。?/p>
大家看明白了吧?
所以,這次取消楊老師的處罰決定,雖然還不夠完美?。]能處理無禮取鬧者?。┑哂兄匾饬x!
這個是非常具有意義的。
看一下那個傻家長,他提出了三個要求。第一個要求是賠償30萬,第二個要求是讓他的成績很差的孩子去讀當地的重點中學五蓮一中,第三個要求是開除楊守梅老師。
我就很奇怪這個家長究竟是不是失心瘋???現在網上的報道就是他們已經達成了協議,楊守梅老師的處分決定已經撤銷,而且能夠到五蓮一中去任教,這個翻轉的劇情讓我有些不解。
首先,這個家長三個要求完全不可以接受,如果劇情沒有翻轉的話,那前兩個理由絕對是不可以接受,打一下你的孩子就賠30萬,3000都不值,換成是我300也不給。第二個要求一個成績這么差還逃學的學生,因為這件事可以讓他,破例到縣區的重點高中讀書這是不可能的盛事情。至于開除楊守梅老師這是上級一向的和稀泥的做法,也是在我們意料之中的。
如果這一次他們真的撤銷了所有的開除處分,還把她送到五蓮一中去任教,那就是承認了她是一個好老師。他們這次的判罰不但讓自己丟盡了臉,而且向人們說明了這些和稀泥的做法,是不是從此以后就做不下去了?真心的希望以后再出現這樣的問題,不要再拿老師來開玩笑了。上級的那些人誰做錯了事情誰就得問責。
楊老師的追加處罰被撤銷,是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請不必為當地政府點贊。
用課本打兩逃學學生,由于家長的無理取鬧而被教育局追加處罰事件,終于以當地政府決議取消處罰,楊老師反而調往五蓮一中而結束。
今天一天,此消息再次刷屏,許多為此聲援的網友,特別是我的同仁們歡欣雀躍,仿佛揚眉吐氣了一般。
此次當地政府的決定有著積極意義,一方面楊老師得到了公正的對待,讓一名好教師得以繼續為教育事業釋放情懷;另一方面,也讓廣大教師看到了教師利益保護中的積極的一面,更對以后其他地方在處理教師時,是否還會權力任性,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看到一名網友的文章,說要為當地政府點贊,對此我實在不敢茍同,我們為什么要點贊,這不應該是地方政府應該做的事嗎?而且此事處理得就一定很合適嗎?
許多網友很興奮的是,大家認為這不只是楊老師的勝利,而是所有發聲網友們的勝利,是全國教師集體的勝利。不能說網友的發聲對此沒有促進作用,但試想,不是連人民日報這樣的主流都發聲了,市級會派督導組進駐進行專項督導,不是有上級的督促,當地政府真的會有這么英名的決定?
就撤銷處罰的決定,個人認為有兩個值得商榷的地方。
一是對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的“嚴肅批評”,這豈能只是嚴肅批評了事。正如人民日報今天的評價:
輕率的“追加處理”,本就該及時糾正,但更應反思何以出現這類動輒追加處理的現象?既有規定是嚴謹的,當地教體局不能像橡皮筋那樣隨意拉長,更不能像橡皮泥似的想揉捏就揉捏。
一旦任性擴大“自由裁量權”,不僅消解制度尊嚴,更會造成執“罰”混亂。教體局豈能輕易 “拉黑”老師——納入信用信息評價系統“黑名單”?處罰有度,不枉不縱,方能服人。
二是楊老師調到五蓮一中真的合適?感覺勝利的網友別噴我,前期我也是積極聲援楊老師的一員。
雖說追加處罰不適合,追加處罰的理由更可笑,但楊老師的行為畢竟有錯。也因此此次只是撤銷了追加處罰,但并沒有撤銷其第一次的處罰。那么將楊老師調往更好的五蓮一中是什么意思呢?是獎勵?是安撫?還是補償?不管是什么都感覺有些怪異。
事件塵埃落定,但事件帶來的影響卻不會在短時間內消除,對事件背后原因的思考更不能就此煙消云散。
否則正如我上一個回答中說的,不改變這種為官思維,后面還會有無數個“楊老師”出現,而且不是所有人都會有楊老師的“幸運”! 其實在楊老師事件發生后不久,就有一個地方的老師也是因為體罰被解除合同,納入征信黑名單,他就沒有楊老師幸運,沒有引起大的網絡聲援。
而且就在此時,還有一個周安員老師,更是尸骨未寒,比起楊老師事件的結果,我更迫切期待如何還周老師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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