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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有哪些處罰方式特別殘忍的酷刑?
中國古代統治者為了穩固自己的統治,約束臣民,相繼發明了許多種慘無人道的刑法處罰方式。
這些處罰方法,時至今日聽起來仍然讓人毛骨悚然,聞之色變。
下面是幾種比較最殘酷的刑罰處罰方式。受過以下幾種刑罰的,一般都是社會影響極壞,犯罪極大之人。比如犯上作亂、陰謀篡位等。
凌遲
中國古代懲戒犯人的殘酷刑罰不下幾十種,但若說最殘酷刑罰則非凌遲莫屬。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即將犯罪之人剝光全身衣服,然后赤裸將其綁在一柱子之上。之后獄吏用利刀像片魚片一樣生割犯人。按規定每位受刑者要割3000多刀,但大部分受刑之人還沒有達到此數目,便會因失血過多身亡。
腰斬
顧名思義就是用利器將犯罪之人從腰部斬斷。
先將犯罪之人脫去上衣露出腰部,然后將犯人置于一大鐵鍘刀之下。行刑時獄吏用盡全身利器像鍘草料一樣將犯人從腰部一分為二。
腰斬的殘酷在于犯人受此刑后并不會馬上死去而是尚有意識,最終自己眼睜睜的在巨大痛苦中死去。
車裂
車裂又稱五馬分尸,即將犯人的頭和四肢用繩子分別系在五架朝向不同的馬車之上。行刑時獄吏用鞭子狠抽五頭馬匹,這樣馬匹因不堪忍受鞭撻劇痛便會拼命使勁朝自己方向拉動馬車,最終系在五架馬車上的人就被活活撕裂。其場面慘不忍睹!戰國時期,主持秦國變法的商鞅即以謀反的罪名被車裂。
(即將接受“車裂”的囚犯)
騎木驢
這是古代用來懲罰女性的一種殘酷刑罰。其著重針對那些不守婦道、謀害親夫的女犯人。
這種刑罰的操作過程是,將女囚犯全身剝光衣服,然后獄吏將這些一絲不掛的女囚犯抬到一個外似驢馬的木制可移動的車子上?!绑H”的背部上面有一根可上下移動,外形似雄形生殖器的木制小粗棍。然后將這木棍插入到女囚犯的下體中,為防止犯人在行刑過程中因忍受不了劇烈疼痛進而產生身體移位,故行刑前獄吏還會用長鐵釘將犯人雙腿釘死在木驢上。
行刑時官吏會敲響破鑼、破鼓開道游街。木驢在移動的過程中,插在女囚犯下體的木棍會上下擺動,女囚犯下體逐漸被撕裂,最終因失血過多而亡。即便不死身體也會留下巨大殘疾,終生成為廢人。
炮烙
即用炭火將一根銅制柱子燒紅,然后將赤腳犯人驅趕到上面行走,最終犯人因忍受不了腳步劇痛從柱子上跌落下來,進而被下面的炭火活活燒死。
(炮烙)
剝皮
獄吏先用利刀將囚犯后背從中間刺開,然后用手生剝犯人皮膚,犯人在一步步痛苦掙扎中流血過多身亡。
烹煮
在刑場置一口大鍋,然后里面裝滿水(也有說用油),然后用木柴將大鍋里的水加熱到沸騰狀態。再有獄吏將囚犯抬入鍋中烹煮??梢韵胂筮@場面有多么慘烈!
(活埋)
除了上面列舉的這幾種特別殘酷的刑罰,還有許多其它酷刑。如斬首、活埋、宮刑(閹割男人生殖器)、刖刑(砍掉人的腳)、臏刑(砍掉人的膝蓋)、插針(用鐵針刺入人的十指)、剖腹、抽腸、截舌(將舌頭用刀割下來)、射殺、沉河(將犯人裝到籠子里沉入河中)、絞刑、墨刑……
薩沙的九大酷刑之二—剝皮
剝皮酷刑可謂恐怖之極,而大部分剝皮為活剝,更讓人心驚肉跳。
剝皮歷史可考證最初的就為三國時期的暴君孫皓。這個有著孫權豐厚遺產的荒唐皇帝,因為酷刑最終亡國。史料中稱孫皓將自己認為不尊敬皇帝的大臣剝去面皮,受刑者痛苦不堪,雖然不死,但是此后無法見人,還不如死了。孫皓因為這種酷刑失去東吳民心,最終晉朝進兵的時候,無人愿意為其賣命,很快亡國。
十六國時期的暴君數量是中國歷史之最,尤其北方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統治者多以殘暴控制國家。前秦苻生曾經把一些死囚剝去面皮,讓他們唱歌跳舞,借以觀賞取樂。北齊統治者高氏也慣會剝人面皮。侯景從北齊南逃回梁時,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兒子,先剝下他們的面皮,然后用大鐵鑊盛油把他們煎死。幼主高恒繼承了他的祖父輩和父輩的殘暴,經常剝人面皮,親眼觀看被剝者的痛苦之狀來取樂。
這些暴政治國的君主都沒有長久,很快亡國。
十六國以后,剝皮逐漸減少,但到了明朝到達一個頂峰。朱元璋大力發展了剝皮酷刑,朱元璋對各地官員責治甚嚴,若有官員貪污暴虐,準許百姓赴京訴冤。官員貪污的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要處以死刑,殺頭后還要梟首示眾,并且剝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這“人皮草袋”置于衙門里官座旁邊,讓后任官員觸目驚心,起警戒作用。但文章最初也說了,這種刑法根本沒有作用,明朝到了中后期是中國歷史上稍有的幾個最為腐敗的朝代。
除了處死貪污犯以外,也用來處死叛逆。
康熙年間,甘肅嘉峪關守將程氏父子貪污大量國家撥款,欺君罔上,被康熙下令處死。由于罪行嚴重,康熙不但降旨將程金山父子三人處死,并用他兩個兒子頭蓋骨反扣在一起,中間用白銀雕刻成二龍戲珠鑲成鼓架,上下鼓面用他們脊背上的皮蒙制而成一個人皮鼓,再用程金山本人的后腦勺做成一個人頭碗。為警示后人,康熙皇帝又在離橋灣城西北200多米處修了一座皇家寺院--永寧寺。在寺院里供著康熙皇帝的龍袍馬褂,并把人皮鼓、人頭碗懸掛寺院上,每日擊人皮鼓以警示后人:“做人要心正,做官要清正”,這兩句話在當地百姓間廣為流傳。它的聲音不如牛皮鼓響亮,據說因為人皮比牛皮紋理厚而沒有牛皮結實,所以它的聲音不如牛皮。
明末農民軍的變態將領張獻忠,也特別崇尚剝皮酷刑。張獻忠入蜀后動不動就拿人剝皮,而目大都是活剝。剝皮時,先從被剝者的后脖頸開刀,順脊背往下到肛門割一道縫,然后把皮膚問兩側撕裂,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皮膚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就像兩只蝙蝠翅膀似的。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如果被剝的人當場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處死。
張獻忠的部下孫可望后來投降了南明,被永歷帝朱由榔封為秦王。他也是個慣剝皮的能手。永歷六年(即順治九年,1652),孫可望殺了陳邦傳,并剝下他的皮傳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歷帝彈劾他“擅殺勛將,無人臣禮”,永歷帝不敢得罪孫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孫可望的親信張應科知道了,就向孫可望報告,孫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張應科把李如月抓來剝皮。張應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綁在朝門外,又準備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如月問這是干什么用的,一個人告訴他:“這是揎你的草?!崩钤氯邕沉R道:“瞎眼的奴才!這草顆顆都是文章,節節都里忠腸!”不一會,張應科站住右邊角門臺階上,傳達孫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罵道:“我是朝廷命官,豈能跪聽反賊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門,向永歷帝居住的南宮行跪拜禮。張應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開脊背的皮膚,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渾身清涼!”又呼喊著孫可望的名字痛罵。剝皮剝到四肢時,把他的手和腳都砍斷,再把他翻過來剝前胸的皮,這時李如月只能發出細微的聲音了,仍能聽得出是在罵人,直到最后砍斷脖子時,李如月才死去。張應科又指使從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漬干,用線縫好,中間塞滿草,送到北城門通衢上懸掛起來。
到了近代,兇殘的日本鬼子仍然實施剝皮酷刑。紅高粱里面的事情有真實歷史原型,日本人在當地將抗日分子活著剝皮處死,試圖恐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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